學校願景與教育目標
一、經營方針
(一)開放、民主、人性化的領導方式,激發教師熱忱,塑造校園優質和諧的氣氛。
(二)重視人的價值,發揮個人潛能,創造優質的校園文化。
(三)活化學生個性,含蘊情意的教育,以創造溫馨、和諧、有活力的校園氣氛為目標。
(四)追求教育的本質、平實的教育,以學生為主體、老師為中心、洋溢專業、積極的校園環境。
二、學校願景
(一)、樂觀進取
1.營造快樂的校園文化,鼓勵學生主動自發的學習。
2.指導學生了解生命的可貴,珍惜生命、愛惜生命。
(二)、尊重感恩
1.培養學生具有人本情懷,能尊重自己 、尊重別人。
2.啟發學生感恩的素養,激發愛家、愛校、愛鄉的情懷。
3.含蘊小紳士、小淑女的風度。
(三)、創意合群
1.培養學生創造力,解決生活中遇到的問題。
2.學習如何與他人合作。
3.發展終身學習的理念
三、教育目標
● 憲法第158條:教育文化,應發展國民之民族精神、自治精神、國民道德、健全體格、科學及 生活智能。
● 教育基本法第二條:人民為教育權之主體。
教育之目的 :
以培養人民健全人格、民主素養、
法治觀念、人文涵養、強健體魄及
思考、判斷與創造能力,並促使其
成為具有國家意識與國際視野。
●學校目標:以「三心」、「三好」為目標
「三心」:教師用心、學生專心、家長放心
「三好」:好學校、好老師、好學生
四、教育圖像
學生:彬彬有禮、活潑好學、能自己思考、重視與他人相互關係,
每個像小紳仕、小淑女,且動靜有節。
教師:皆各有所長、具教育熱忱、專業素養,並能啟發學生的優點
及不斷自我進修,充實專業知能。
學校:一個充滿學生快樂表情的學校,具有溫馨和諧、開放民主的校園文化;重視溝通、協調與穩定、主動敏捷與效率,並與家長社區保持良好互動,成為被地方、 社會所信賴的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