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重國民小學114 年度徵聘廚工
新竹縣竹東鎮二重國民小學114 年度徵聘廚工
第一次至第五次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壹、依據:新竹縣立中小學暨幼兒園辦理學校午餐廚工管理要點。
貳、報名日期:
一、第一次甄選日期:
(一)報名日期:民國114年9月9日(二)上午8時30分至9時30分
(二)甄選時間:民國114年9月10日(三)上午10時0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
行甄選
(三)若第一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二次甄選
二、第二次甄選日期:
(一)報名日期:民國114年9月16日(二)上午8時30分至11時00分
(二)甄選時間:民國114年9月17日(三)上午9時0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
甄選
(三)若第二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三次甄
選
三、第三次甄選日期:
(一)報名日期:民國114年9月23日(二)上午8時30分至11時00分
(二)甄選時間:民國114年9月24日(三)上午9時0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
行甄選
(三)若第三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四次甄選
四、第四次甄選日期:(開放無廚師證照可以報名)
(一)報名日期:民國114年9月30日(二)上午8時30分至11時00分
(二)甄選時間:民國114年10月1日(三)上午9時0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
行甄選
(三)若第四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五次甄選
五、第五次甄選日期:
(一)報名日期:民國114年10月7日(二)上午8時30分至11時00分
(二)甄選時間:民國114 年10 月8 日(三)上午9 時00 分開始,依報名順序
進行甄選。
參、報名地點:新竹縣竹東鎮二重國民小學 (竹東鎮光明路32 號)
電話:03-5822098#733 總務處 午餐秘書 張小姐
肆、徵才及工作:(預估缺)廚工一名,備取若干名。
一、主要工作:
1.午餐廚房烹飪調理作業。
2.食品之檢查與驗收。菜餚之搬運、清洗、處理與配膳。
3.食物烹調後應該將樣本冷藏保存2 日,以備食物衛生檢驗單位之檢驗。
4.廚具設備器材之維護管理與保管,以及衛生、安全檢查與整理。
5.廚具、餐具之洗滌與消毒工作。
6.午餐廚房每日內外環境清潔整理,及定期大掃除工作。
7.其他交辦及指派之工作。
二、工作時間:
1.每日上午6 時30 分至下午3 時0 分整,共計8 小時。寒暑假上午7 時30
分至下午4 時整
2.甲方得因業務需要延長乙方工作時間,依勞動基準法之規定辦理。
三、依照縣府114 年3 月4 日府教體字第1141400178 號函辦理
1.持證廚師:新臺幣3 萬6,964 元。(114 年起調整)
2.未持證廚師:新臺幣3 萬1,450 元元整(114 年起調整)
四、錄取者應於到職前於本校廚房實施職前訓練,熟悉環境並與現任廚工學
習與交接(如有困難請先告知)。經錄取後補繳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若
不合格者不予錄取並依序遞補備取人員。
伍、報名資格: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
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
二、國小以上畢業、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無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3條
第1項所列之情事者。
三、須具備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證照,如經公告三次無上開條件者應徵,
得放寬為無證照者亦可參加甄選,僱用期限至多一年。僱用期滿後應
重新辦理招僱,不得續用。
四、衛生習慣良好,處理食物事務能遵守衛生單位訂定公布之食品衛生管
理法暨相關規定者。
五、身心健康無法定傳染疾病、手部皮膚病、出疹、膿瘡外傷或其他可能
造成食品與污染之疾病等。
六、操守清廉,衛生習慣良好,能刻苦耐勞且恪盡職責者。
七、同意依「新竹縣立中小學暨幼兒園廚工管理要點」規定,簽訂勞動契
約。
八、同意履行「新竹縣立中小學暨幼兒園廚工管理要點」之各項規定。
九、同意辦理加入勞工保險。
陸、報名手續:
一、填寫報名表及評分表一份,加蓋私章。(私章攜帶備用)
二、國民身份證檢核後發還﹙證件與國民身份證所載姓名、出生日期不符者,須
檢附戶籍謄本﹚。
三、經歷證件正本檢核後發還、影本交學校備查。
四、畢業證書正本檢核後發還、影本交學校備查。
五、行政院內政部中式餐飲烹調丙級以上及格證書正本檢核後發還、影本交學校
備查。
六、男性報考者,應繳驗退伍證明或免役之證明文件。
柒、錄取名額:
一、依成績高低排序錄取前三名後報。(總分未達70 分者不予錄取)
二、依成績高低報請縣府核備後始為錄取,預計錄取隔日試用上班(給薪三天),
適用合格後於隔日正式上班。除正取外,備取若干名;學校於114 年9 月10
日至115 年3 月1 日止遇缺時,則依甄試排序號碼遞補。
捌、甄選方式:
(一)、特殊加分:20 分 (請檢附相關文件證明)
1、學歷:最高5 分--國小畢業2 分,國中畢業3 分,高中職(含)以上畢
業4 分,餐飲相關科系畢業者加1 分。
2、證照經歷:最高6 分--具有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華民國技術士中餐烹
調乙級以上及格證書者加6 分,丙級者5 分。
3、各項餐飲相關資訊研習:最高4 分--領有廚工衛生講習時數卡,每小
時0.1 分。
4、廚師經歷:最高5 分--曾擔任學校廚師工作者,每滿一年加1 分。
(二)、面試:80 分
玖、甄選地點:新竹縣竹東二重國小 (竹東鎮光明路32 號)
拾 、錄取僱用:
(ㄧ)成績於徵選日下午4 時前將甄選結果公告於本校網站及本縣教育網站學校
公告欄。
(二)通知錄取者,應於收到通知後,次日上午9 時前至新竹縣竹東鎮二重國小
(竹東鎮光明路32 號)報到;逾時未辦理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由備取人
員遞補。
備註:凡經錄取之廚工,如有下列之一情事者,即撤銷其資格。
1.所提有關證件與原登記記載不符者。
2.體檢不合格或患有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規定或未繳交公立醫院體檢合格表
者。
第一次至第五次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壹、依據:新竹縣立中小學暨幼兒園辦理學校午餐廚工管理要點。
貳、報名日期:
一、第一次甄選日期:
(一)報名日期:民國114年9月9日(二)上午8時30分至9時30分
(二)甄選時間:民國114年9月10日(三)上午10時0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
行甄選
(三)若第一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二次甄選
二、第二次甄選日期:
(一)報名日期:民國114年9月16日(二)上午8時30分至11時00分
(二)甄選時間:民國114年9月17日(三)上午9時0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
甄選
(三)若第二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三次甄
選
三、第三次甄選日期:
(一)報名日期:民國114年9月23日(二)上午8時30分至11時00分
(二)甄選時間:民國114年9月24日(三)上午9時0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
行甄選
(三)若第三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四次甄選
四、第四次甄選日期:(開放無廚師證照可以報名)
(一)報名日期:民國114年9月30日(二)上午8時30分至11時00分
(二)甄選時間:民國114年10月1日(三)上午9時0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
行甄選
(三)若第四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五次甄選
五、第五次甄選日期:
(一)報名日期:民國114年10月7日(二)上午8時30分至11時00分
(二)甄選時間:民國114 年10 月8 日(三)上午9 時00 分開始,依報名順序
進行甄選。
參、報名地點:新竹縣竹東鎮二重國民小學 (竹東鎮光明路32 號)
電話:03-5822098#733 總務處 午餐秘書 張小姐
肆、徵才及工作:(預估缺)廚工一名,備取若干名。
一、主要工作:
1.午餐廚房烹飪調理作業。
2.食品之檢查與驗收。菜餚之搬運、清洗、處理與配膳。
3.食物烹調後應該將樣本冷藏保存2 日,以備食物衛生檢驗單位之檢驗。
4.廚具設備器材之維護管理與保管,以及衛生、安全檢查與整理。
5.廚具、餐具之洗滌與消毒工作。
6.午餐廚房每日內外環境清潔整理,及定期大掃除工作。
7.其他交辦及指派之工作。
二、工作時間:
1.每日上午6 時30 分至下午3 時0 分整,共計8 小時。寒暑假上午7 時30
分至下午4 時整
2.甲方得因業務需要延長乙方工作時間,依勞動基準法之規定辦理。
三、依照縣府114 年3 月4 日府教體字第1141400178 號函辦理
1.持證廚師:新臺幣3 萬6,964 元。(114 年起調整)
2.未持證廚師:新臺幣3 萬1,450 元元整(114 年起調整)
四、錄取者應於到職前於本校廚房實施職前訓練,熟悉環境並與現任廚工學
習與交接(如有困難請先告知)。經錄取後補繳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若
不合格者不予錄取並依序遞補備取人員。
伍、報名資格: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
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
二、國小以上畢業、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無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3條
第1項所列之情事者。
三、須具備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證照,如經公告三次無上開條件者應徵,
得放寬為無證照者亦可參加甄選,僱用期限至多一年。僱用期滿後應
重新辦理招僱,不得續用。
四、衛生習慣良好,處理食物事務能遵守衛生單位訂定公布之食品衛生管
理法暨相關規定者。
五、身心健康無法定傳染疾病、手部皮膚病、出疹、膿瘡外傷或其他可能
造成食品與污染之疾病等。
六、操守清廉,衛生習慣良好,能刻苦耐勞且恪盡職責者。
七、同意依「新竹縣立中小學暨幼兒園廚工管理要點」規定,簽訂勞動契
約。
八、同意履行「新竹縣立中小學暨幼兒園廚工管理要點」之各項規定。
九、同意辦理加入勞工保險。
陸、報名手續:
一、填寫報名表及評分表一份,加蓋私章。(私章攜帶備用)
二、國民身份證檢核後發還﹙證件與國民身份證所載姓名、出生日期不符者,須
檢附戶籍謄本﹚。
三、經歷證件正本檢核後發還、影本交學校備查。
四、畢業證書正本檢核後發還、影本交學校備查。
五、行政院內政部中式餐飲烹調丙級以上及格證書正本檢核後發還、影本交學校
備查。
六、男性報考者,應繳驗退伍證明或免役之證明文件。
柒、錄取名額:
一、依成績高低排序錄取前三名後報。(總分未達70 分者不予錄取)
二、依成績高低報請縣府核備後始為錄取,預計錄取隔日試用上班(給薪三天),
適用合格後於隔日正式上班。除正取外,備取若干名;學校於114 年9 月10
日至115 年3 月1 日止遇缺時,則依甄試排序號碼遞補。
捌、甄選方式:
(一)、特殊加分:20 分 (請檢附相關文件證明)
1、學歷:最高5 分--國小畢業2 分,國中畢業3 分,高中職(含)以上畢
業4 分,餐飲相關科系畢業者加1 分。
2、證照經歷:最高6 分--具有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華民國技術士中餐烹
調乙級以上及格證書者加6 分,丙級者5 分。
3、各項餐飲相關資訊研習:最高4 分--領有廚工衛生講習時數卡,每小
時0.1 分。
4、廚師經歷:最高5 分--曾擔任學校廚師工作者,每滿一年加1 分。
(二)、面試:80 分
玖、甄選地點:新竹縣竹東二重國小 (竹東鎮光明路32 號)
拾 、錄取僱用:
(ㄧ)成績於徵選日下午4 時前將甄選結果公告於本校網站及本縣教育網站學校
公告欄。
(二)通知錄取者,應於收到通知後,次日上午9 時前至新竹縣竹東鎮二重國小
(竹東鎮光明路32 號)報到;逾時未辦理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由備取人
員遞補。
備註:凡經錄取之廚工,如有下列之一情事者,即撤銷其資格。
1.所提有關證件與原登記記載不符者。
2.體檢不合格或患有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規定或未繳交公立醫院體檢合格表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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