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修正之「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正之「約僱人員僱用計畫表(名冊)」各1份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109年5月1日院授人組字第10900321683號函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9年5月1日總處組字第10900321684號書函辦理。
二、有關本府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仍予維持現行單一薪點制度,其考核結果僅作為次年度續僱之依據。
三、檢附行政院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來函影本、附件及本府僱用計畫表(名冊)範例各1份。
一、依據行政院109年5月1日院授人組字第10900321683號函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9年5月1日總處組字第10900321684號書函辦理。
二、有關本府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仍予維持現行單一薪點制度,其考核結果僅作為次年度續僱之依據。
三、檢附行政院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來函影本、附件及本府僱用計畫表(名冊)範例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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