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1100727-1100809調降為二級警戒,部分場域開放並加強防疫管制措施,有關防疫照顧假申請對象與期間一案,請查照。
主旨:教育部函為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110年7月27日至110年8月9日調降為二級警戒,部分場域開放並加強防疫管制措施,有關防疫照顧假申請對象與期間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0年7月26日總處培字第11000261421號函轉教育部110年7月23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09239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各1份。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0年7月26日總處培字第11000261421號函轉教育部110年7月23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09239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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