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教育部文藝創作獎自3月26日起徵件,請轉知並鼓勵踴躍參加!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1年2月13日藝研字第10100004
99號函辦理。
二、參選資格:
(一)教師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專任、兼任及
退休教師,並領有教師證書或立案學校之聘書。
(二)學生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外各級學校在學學生。
三、徵選組別與項目:
(一)教師組:1.戲劇劇本(101年為現代及兒童戲劇劇本)、2
.短篇小說、3.散文、4.詩詞(101年為新詩)、5.童話。
(二)學生組:1.戲劇劇本(101年為現代及兒童戲劇劇本)、2
.短篇小說、3.散文、4.詩詞(101年為新詩)。
四、報名方式及收件日期:採線上報名,報名完成後郵寄報名
表及作品等資料,自101年3月26日至4月30日止,報名網
站http://ed.arte.gov.tw/philology。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1年2月13日藝研字第10100004
99號函辦理。
二、參選資格:
(一)教師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專任、兼任及
退休教師,並領有教師證書或立案學校之聘書。
(二)學生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外各級學校在學學生。
三、徵選組別與項目:
(一)教師組:1.戲劇劇本(101年為現代及兒童戲劇劇本)、2
.短篇小說、3.散文、4.詩詞(101年為新詩)、5.童話。
(二)學生組:1.戲劇劇本(101年為現代及兒童戲劇劇本)、2
.短篇小說、3.散文、4.詩詞(101年為新詩)。
四、報名方式及收件日期:採線上報名,報名完成後郵寄報名
表及作品等資料,自101年3月26日至4月30日止,報名網
站http://ed.arte.gov.tw/phil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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