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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辦理「101年度藝術教育教材教案徵稿」實施計畫,於101年3月1日至4月30日受理申請,鼓勵所屬老師踴躍參加!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1年2月10日藝展字第10100004
77號函辦理。
二、為配合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暨高中職
藝術領域課程綱要實施,鼓勵各界從事創新教學之研究發
展,以提升教學之成效,促進教學經驗之交流及觀摩,帶
動教學研究之風氣,特辦理旨揭徵稿活動。
三、凡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均可參加,徵稿作品內容可為高中、
國中、小學各學習階段之藝術領域教材教案,獎勵名額原
則上為高中階段5件、國中階段5件、國小階段10件,依當
年度中央政府有關稿酬計費標準(按字及按圖片)核發稿
酬(每教材教案之總稿酬以1萬元為上限),並由該館頒
給錄取者獎狀一紙。
四、檢附實施計畫及報名表格(如附件)。上述文件及書表之電子檔可至該館臺灣藝術教育網(http://ed.arte.gov.t
w/ch/Index/index.aspx)之「徵選公告」及全球資訊網
(http://www.arte.gov.tw/index.asp)之「競賽與培訓
」/「專案活動」項點選瀏覽及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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