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休閒農業區兒童作文競賽」收件日展延至100年9月16日(以郵戳為憑),請鼓勵國小學童踴躍投稿!
說明:
一、依據台灣休閒農業發展協會100年6月13日台灣休閒農業字
第100099號函辦理。
二、為讓全國公私立國小學子能更了解休閒農業,體驗休閒農
業區內農事、生產、DIY、生態等內容,行政院農業委員
會辦理全國休閒農業區兒童作文競賽,邀請全國小朋友來
休閒農業區體驗農村生產、生活、生態等活動,記錄下生
動、有趣的遊記。本縣轄內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劃定之休
閒農業區包括:新埔鎮-照門休閒農業區、橫山鄉-大山
背休閒農業區、峨眉鄉-十二寮休閒農業區、尖石鄉-那
羅灣休閒農業區及五峰鄉-和平部落休閒農業區等五大休
閒農業區。
三、參加對象:
(一)全國公私立小學一至六年級學生(填具100學年度(100/8~1
01/7)之學籍)。
(二)參賽者分為低年級組(一、二年級)、中年級組(三、四年
級)及高年級組(五、六年級)三組。
四、收件方式:本活動即日起開始收件至100年9月16日止(以
郵戳為憑),請於信封上註明休閒農業區作文競賽,以創作
地點縣市政府為收件單位,各縣市收件地點可上台灣休閒
農業發展協會網站www.taiwanfarm.org.tw 查詢。
五、作品內容及規格:
(一)參賽者作文創作限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劃定且參與之休閒農
業區共65區,作文題目不限,只要於休閒農業區體驗旅遊
後,以遊記或心得方式創作。休閒農業區資料可至台灣休
閒農業發展協會www.taiwanfarm.org.tw查詢。
(二)作品書寫應清晰且使用正體字,低、中年級組參賽者可使
用注音書寫,高年級組參賽者不得使用注音,請使用標準
稿紙(400字)或至台灣休閒農業發展協會網站www.taiwanf
arm.org.tw提供之格式下載後撰寫(Word 2003))。
(三)低年級組參賽作品字數以不超過1張稿紙(400字)為原則,
中、高年級組參賽作品需在1張稿紙以上,至多2張稿紙為
限。
(四)可使用電子檔案撰寫(Word 2003),但繳納作品時限用紙
本;可附上照片或圖畫增加活潑感、豐富性,但評選時仍
以文字評選為主。
01/7)之學籍)。
(二)參賽者分為低年級組(一、二年級)、中年級組(三、四年
級)及高年級組(五、六年級)三組。
四、收件方式:本活動即日起開始收件至100年9月16日止(以
郵戳為憑),請於信封上註明休閒農業區作文競賽,以創作
地點縣市政府為收件單位,各縣市收件地點可上台灣休閒
農業發展協會網站www.taiwanfarm.org.tw 查詢。
五、作品內容及規格:
(一)參賽者作文創作限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劃定且參與之休閒農
業區共65區,作文題目不限,只要於休閒農業區體驗旅遊
後,以遊記或心得方式創作。休閒農業區資料可至台灣休
閒農業發展協會www.taiwanfarm.org.tw查詢。
(二)作品書寫應清晰且使用正體字,低、中年級組參賽者可使
用注音書寫,高年級組參賽者不得使用注音,請使用標準
稿紙(400字)或至台灣休閒農業發展協會網站www.taiwanf
arm.org.tw提供之格式下載後撰寫(Word 2003))。
(三)低年級組參賽作品字數以不超過1張稿紙(400字)為原則,
中、高年級組參賽作品需在1張稿紙以上,至多2張稿紙為
限。
(四)可使用電子檔案撰寫(Word 2003),但繳納作品時限用紙
本;可附上照片或圖畫增加活潑感、豐富性,但評選時仍
以文字評選為主。
六、競賽流程:
(一)競賽方式:
1、休閒農業區初賽:低年級組、中年級組、高年級組三組各
1
50
第3頁, 共5頁
裝
訂
線
選出前三名各1件、優選7件進入縣(市)複賽。
2、縣(市)複賽:低年級組、中年級組、高年級組三組各選出
前三名各1件、優選7件,進入全國決賽。
3、全國決賽:低年級組、中年級組、高年級組三組各選出第
一名1件、第二名2件、第三名3件、優選9件、佳作25件,
合計120件作品。
(二)名單公佈:
1、初賽、複賽得獎名單將於100年10月30日前公佈於所屬縣
市政府網站。
2、決賽得獎名單將於101年3月頒獎典禮前公佈於台灣休閒農
業發展協會網站ww.taiwanfarm.org.tw,並另行以公函告
知得獎者。
七、獎勵方式:低年級組、中年級組、高年級組三組,各組獎
項如下:
(一)休閒農業區初賽:第一名1位、第二名1位、第三名1位、
優選7位。
(二)縣(市)複賽:第一名1位、第二名1位、第三名1位、優選7
位。
(三)全國決賽第一名1位:獎學金15,000元+休閒農場住宿券1
張+獎狀乙幀。第二名2位:獎學金10,000元+休閒農場
住宿券1張+獎狀乙幀。第三名3位:獎學金7,000元+休閒
農場住宿券1張+獎狀乙幀。優選9位:獎學金3,000元+
休閒農場住宿券1張+獎狀乙幀。佳作25位:獎品乙份+獎
狀乙幀。
八、頒獎: (一)初賽、複賽得獎者獎勵將由各縣(市)政府統一頒發。
(二)決賽得獎者:各組前三名、優選得獎者獎學金、獎狀、獎
品將於101年3月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舉辦頒獎典禮頒發,
佳作得獎者將於頒獎典禮後寄送,委請就讀學校代為表揚
九、備註:
(一)參賽者投稿作品每個休閒農業區限一件作品參賽。
(二)投稿作品需詳填報名表,並隨作品郵寄至收件單位,參賽
作品恕不退件。
(三)得獎作品版權屬於辦理單位所有,並有權以任何形式刊載
、轉載及使用於各式文宣及媒體上,不另致酬。
(四)參賽作品不得有抄襲、違反著作權法規定,發現有該等情
事者,取消其參賽權,並追回所頒給之獎學金、獎狀、獎
品。
(五)得獎者之獎金,依所得稅法之規定,將由執行單位開給扣
繳憑單。
(六)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並公佈於各縣市政府網
站與台灣休閒農業發展協會網站www.taiwanfarm.org.tw
。
十、新竹縣獎勵方式,低年級組、中年級組、高年級組三組,
各組獎項如下:
(一)休閒農業區初賽:第一名1位:獎學金3,000元+獎狀乙幀
。第二名1位:獎學金2,000元+獎狀乙幀。第三名1位:獎學
金1,000元+獎狀乙幀。優選7位:獎狀乙幀。
(二)本縣複賽:第一名1位:獎學金6,000元+獎狀乙幀。第二名1位:獎學金4,000元+獎狀乙幀。第三名1位:獎學金2,00
0元+獎狀乙幀。優選7位:獎學金1,000元+獎狀乙幀。
一、依據台灣休閒農業發展協會100年6月13日台灣休閒農業字
第100099號函辦理。
二、為讓全國公私立國小學子能更了解休閒農業,體驗休閒農
業區內農事、生產、DIY、生態等內容,行政院農業委員
會辦理全國休閒農業區兒童作文競賽,邀請全國小朋友來
休閒農業區體驗農村生產、生活、生態等活動,記錄下生
動、有趣的遊記。本縣轄內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劃定之休
閒農業區包括:新埔鎮-照門休閒農業區、橫山鄉-大山
背休閒農業區、峨眉鄉-十二寮休閒農業區、尖石鄉-那
羅灣休閒農業區及五峰鄉-和平部落休閒農業區等五大休
閒農業區。
三、參加對象:
(一)全國公私立小學一至六年級學生(填具100學年度(100/8~1
01/7)之學籍)。
(二)參賽者分為低年級組(一、二年級)、中年級組(三、四年
級)及高年級組(五、六年級)三組。
四、收件方式:本活動即日起開始收件至100年9月16日止(以
郵戳為憑),請於信封上註明休閒農業區作文競賽,以創作
地點縣市政府為收件單位,各縣市收件地點可上台灣休閒
農業發展協會網站www.taiwanfarm.org.tw 查詢。
五、作品內容及規格:
(一)參賽者作文創作限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劃定且參與之休閒農
業區共65區,作文題目不限,只要於休閒農業區體驗旅遊
後,以遊記或心得方式創作。休閒農業區資料可至台灣休
閒農業發展協會www.taiwanfarm.org.tw查詢。
(二)作品書寫應清晰且使用正體字,低、中年級組參賽者可使
用注音書寫,高年級組參賽者不得使用注音,請使用標準
稿紙(400字)或至台灣休閒農業發展協會網站www.taiwanf
arm.org.tw提供之格式下載後撰寫(Word 2003))。
(三)低年級組參賽作品字數以不超過1張稿紙(400字)為原則,
中、高年級組參賽作品需在1張稿紙以上,至多2張稿紙為
限。
(四)可使用電子檔案撰寫(Word 2003),但繳納作品時限用紙
本;可附上照片或圖畫增加活潑感、豐富性,但評選時仍
以文字評選為主。
01/7)之學籍)。
(二)參賽者分為低年級組(一、二年級)、中年級組(三、四年
級)及高年級組(五、六年級)三組。
四、收件方式:本活動即日起開始收件至100年9月16日止(以
郵戳為憑),請於信封上註明休閒農業區作文競賽,以創作
地點縣市政府為收件單位,各縣市收件地點可上台灣休閒
農業發展協會網站www.taiwanfarm.org.tw 查詢。
五、作品內容及規格:
(一)參賽者作文創作限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劃定且參與之休閒農
業區共65區,作文題目不限,只要於休閒農業區體驗旅遊
後,以遊記或心得方式創作。休閒農業區資料可至台灣休
閒農業發展協會www.taiwanfarm.org.tw查詢。
(二)作品書寫應清晰且使用正體字,低、中年級組參賽者可使
用注音書寫,高年級組參賽者不得使用注音,請使用標準
稿紙(400字)或至台灣休閒農業發展協會網站www.taiwanf
arm.org.tw提供之格式下載後撰寫(Word 2003))。
(三)低年級組參賽作品字數以不超過1張稿紙(400字)為原則,
中、高年級組參賽作品需在1張稿紙以上,至多2張稿紙為
限。
(四)可使用電子檔案撰寫(Word 2003),但繳納作品時限用紙
本;可附上照片或圖畫增加活潑感、豐富性,但評選時仍
以文字評選為主。
六、競賽流程:
(一)競賽方式:
1、休閒農業區初賽:低年級組、中年級組、高年級組三組各
1
50
第3頁, 共5頁
裝
訂
線
選出前三名各1件、優選7件進入縣(市)複賽。
2、縣(市)複賽:低年級組、中年級組、高年級組三組各選出
前三名各1件、優選7件,進入全國決賽。
3、全國決賽:低年級組、中年級組、高年級組三組各選出第
一名1件、第二名2件、第三名3件、優選9件、佳作25件,
合計120件作品。
(二)名單公佈:
1、初賽、複賽得獎名單將於100年10月30日前公佈於所屬縣
市政府網站。
2、決賽得獎名單將於101年3月頒獎典禮前公佈於台灣休閒農
業發展協會網站ww.taiwanfarm.org.tw,並另行以公函告
知得獎者。
七、獎勵方式:低年級組、中年級組、高年級組三組,各組獎
項如下:
(一)休閒農業區初賽:第一名1位、第二名1位、第三名1位、
優選7位。
(二)縣(市)複賽:第一名1位、第二名1位、第三名1位、優選7
位。
(三)全國決賽第一名1位:獎學金15,000元+休閒農場住宿券1
張+獎狀乙幀。第二名2位:獎學金10,000元+休閒農場
住宿券1張+獎狀乙幀。第三名3位:獎學金7,000元+休閒
農場住宿券1張+獎狀乙幀。優選9位:獎學金3,000元+
休閒農場住宿券1張+獎狀乙幀。佳作25位:獎品乙份+獎
狀乙幀。
八、頒獎: (一)初賽、複賽得獎者獎勵將由各縣(市)政府統一頒發。
(二)決賽得獎者:各組前三名、優選得獎者獎學金、獎狀、獎
品將於101年3月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舉辦頒獎典禮頒發,
佳作得獎者將於頒獎典禮後寄送,委請就讀學校代為表揚
九、備註:
(一)參賽者投稿作品每個休閒農業區限一件作品參賽。
(二)投稿作品需詳填報名表,並隨作品郵寄至收件單位,參賽
作品恕不退件。
(三)得獎作品版權屬於辦理單位所有,並有權以任何形式刊載
、轉載及使用於各式文宣及媒體上,不另致酬。
(四)參賽作品不得有抄襲、違反著作權法規定,發現有該等情
事者,取消其參賽權,並追回所頒給之獎學金、獎狀、獎
品。
(五)得獎者之獎金,依所得稅法之規定,將由執行單位開給扣
繳憑單。
(六)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並公佈於各縣市政府網
站與台灣休閒農業發展協會網站www.taiwanfarm.org.tw
。
十、新竹縣獎勵方式,低年級組、中年級組、高年級組三組,
各組獎項如下:
(一)休閒農業區初賽:第一名1位:獎學金3,000元+獎狀乙幀
。第二名1位:獎學金2,000元+獎狀乙幀。第三名1位:獎學
金1,000元+獎狀乙幀。優選7位:獎狀乙幀。
(二)本縣複賽:第一名1位:獎學金6,000元+獎狀乙幀。第二名1位:獎學金4,000元+獎狀乙幀。第三名1位:獎學金2,00
0元+獎狀乙幀。優選7位:獎學金1,000元+獎狀乙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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