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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配偶家庭「新竹心、故鄉情 幸福100」徵文比賽辦法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0.3.8臺社(二)字第1000038311號函暨新
竹縣政府100.3.15府教社字第1000027834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外籍配偶家庭成員分享情感生活、成長歷程、家庭
中的心情故事,並展現外籍配偶家庭成員學習國語文之成
效,及激發教師改進教學動力,分享優良多元文化班級經
營與教學經驗等目的,特辦理本活動。
三、本案徵文組別:
(一)快樂組:凡就讀本縣國小四到六年級外籍配偶家庭之學生
均可參加,字數以800字內為限。
(二)幸福組:凡戶籍設於本縣之外籍配偶及家庭成員均可參加
,字數以1200字內為限。
(三)教學組:本縣各公私立國中、小現職專任教育人員均可參
加,字數以1200字內為限。
四、徵文主題:
(一)家長及學生部份:請參賽者自訂題目撰寫,惟內容須與「
家庭生活」、「婚姻經營」、「心情分享」等主題相關之
文字作品。
(二)教師部份:請參賽者自訂題目撰寫,惟內容請聚焦於「班
上有新台灣之子」、「當我的學生家長是外籍配偶時」、
「我的多元文化教育觀」等相關主題。
五、送件數量:
(一)國小部份:23班以下學校,參加組別不限,惟請至少薦送
一件作品;24班以上學校,請至少薦送二件作品。
(二)國中部份:每校參加組別不限,惟請至少薦送一件作品。
六、請本縣相關團體、協會,協助宣導並鼓勵設籍本縣新住民
踴躍參加。
七、徵文截止日期:即日起至九月底止,請 貴校(團體、協會
)鼓勵師生(新住民)於暑假期間努力構思,踴躍參加本活
動,每組優勝作品另頒發獎狀及圖書禮券,以資鼓勵。
八、檢附本活動比賽辦法、報名表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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