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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因應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施行,及98年縣(市)議員、縣(市)長選舉將屆,需落實宣導公務人員嚴守行政中立,請同仁加強瞭解行政中立理 論及實 務規定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98年10月1日府人考字第0980154503號函轉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98年9月24日公訓字第0980009659A號函辦理。
二、為配合中立法之公布施行,該會業以98年7月6日公訓字第0980006592B號函請各主管機關(構)學校,依重新修訂之「行政中立理論與實務」課程大綱及內容加強辦理行政中立訓練或宣導。
三、依公務人員行政中立訓練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5條規定:「本訓練實施方式如下:一、專班訓練:開辦本訓練課程專班。二、隨班訓練:於辦理各項訓練時,列入本訓練課程。三、專題講演及座談:利用集會等活動,舉辦本訓練相關講演及座談。四、數位學習:於保訓會指定之網站或媒體學習本訓練相關課程。」第9條規定:「各機關(構)學校應適時安排所屬人員參加本訓練,無故不參加本訓練者,由各機關(構)學校列入年終考績(成)之參考。」為落實宣導公務人員嚴守行政中立,請本校公務人員及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就下列主題詳加研讀並參加相關研習(一)中立法涉及規範公務人員參與政治活動有關條文。(二)在長官參與的選舉活動中,部屬應如何配合,才能符合行政中立之要求。(三)公務人員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境下,陷入違反行政中立的窠臼中,尋求救濟之管道。
四、行政中立理論與實務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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