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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本縣「113學年度第2學期軍公教遺族及傷殘榮軍子女就學費用優待請領要點」自開學後至114年3月31日止受理申請,請符合資格學生相本校輔導室提出申請~

說明:

一、依據本縣軍公教遺族及傷殘榮軍子女就學費用優待請領要點辦理。

二、詳見附件,請符合資者向輔導室黃老師提出申請(5822098*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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