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審核及查閱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案
主旨:「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審核及查閱辦法」部分條文,業經行政院與考試院、監察院於中華民國109年3月10日以院臺法字第1090084011號、考臺組貳一字第10900013741號及院台申伍字第1091800081A號令會銜修正發布施行,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109年03月10日院臺法字第1090084011B號函辦理。
二、檢送「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審核及查閱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1份。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109年03月10日院臺法字第1090084011B號函辦理。
二、檢送「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審核及查閱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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