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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新竹縣特殊優良教師暨教育行政人員遴薦要點」修正條文

說明:
一、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60條規定辦理,本要點自函頒日起實施。
二、旨揭要點得於本府網站(http://www.hsinchu.gov.tw/)/訊息中心/法規公告查詢下載。
三、檢附旨揭修正要點、修正對照表各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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