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09年1月16日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得轉任公務人員考試類科適用職系對照表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8年11月25日部特二字第1084864323號函辦理。
二、按考試院於108年1月16日修正發布職系說明書、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以及銓敘部會同考選部於同年9月12日修正發布專技轉任對照表,均訂自109年1月16日施行,先予敘明。
三、有關專技轉任對照表109年1月16日修正施行後,專技轉任人員之適用職系,除另有規定從其規定外,認定原則請依銓敘部函文辦理。
四、檢附銓敘部原函(含附件)1份。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8年11月25日部特二字第1084864323號函辦理。
二、按考試院於108年1月16日修正發布職系說明書、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以及銓敘部會同考選部於同年9月12日修正發布專技轉任對照表,均訂自109年1月16日施行,先予敘明。
三、有關專技轉任對照表109年1月16日修正施行後,專技轉任人員之適用職系,除另有規定從其規定外,認定原則請依銓敘部函文辦理。
四、檢附銓敘部原函(含附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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