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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國家機密保護法第26條修正施行後,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退離職或移交業務涉密之政務首長及副首長出境管制期間辦理原則

主旨:檢送行政院秘書長108年6月20日院臺法字第1080018948號函影本1份,有關「國家機密保護法第26條修正施行後,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退離職或移交業務涉密之政務首長及副首長出境管制期間辦理原則」,請卓參。
說明:依法務部108年7月3日法廉字第10800042870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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