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經公職人員進用之機要人員迴避事項執行疑義說明」乙份
說明:
一、依據本府政風處案轉法務部108年3月19日法廉字第10805001780號函辦理。
二、相關文號:本府107年12月14日府政二字第1074710228號函。
三、法務部107年11月27日法授廉利字第10705012400號函有關公職人員涉及機要人員考績評擬應予迴避之說明,與上開決議內容不符部分,停止適用。
一、依據本府政風處案轉法務部108年3月19日法廉字第10805001780號函辦理。
二、相關文號:本府107年12月14日府政二字第1074710228號函。
三、法務部107年11月27日法授廉利字第10705012400號函有關公職人員涉及機要人員考績評擬應予迴避之說明,與上開決議內容不符部分,停止適用。
瀏覽數: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