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中央各機關學校事務勞力替代措施推動方案」及「各級行政機關、公立學校超額工友(含技工、駕駛)處理原則」自即日停止適用
主旨:轉知「中央各機關學校事務勞力替代措施推動方案」及「各級行政機關、公立學校超額工友(含技工、駕駛)處理原則」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107年11月18日院授人綜字第10760000052號函辦理。
說明:依據行政院107年11月18日院授人綜字第10760000052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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