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77條第1項第3款所稱私立學校是否包括私立幼兒園疑義一案」函釋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7年6月6日臺教人(四)字第1070073595號書函辦理。
二、查退撫條例第77條規定:「(第1項)退休教職員經審定支
領或兼領月退休金再任有給職務且有下列情形時,停止領
受月退休金權利,至原因消滅時恢復之:……三、再任私
立學校職務且每月支領薪酬總額超過法定基本工資。」(現
為新臺幣(以下同)22,000元)復查教育部107年5月14日臺
教人(四)字第1070053003B令訂之「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
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第111條規定:「本條例第77條第
1項第3款所稱私立學校,指依私立學校法規定,經主管機
關許可設立之國內各級、各類私立學校。」再查幼兒教育
及照顧法第2條規定略以,幼兒園係指對幼兒提供教育及照顧服務之機構。
三、據上,公立學校退休教職員再任依私立學校法設立之國內
私立學校,且每月支領薪酬超過22,000元,始須停發月退
休金及優惠存款利息。至私立幼兒園為依幼兒教育及照顧
法設立之機構,爰非屬退撫條例第77條所稱之私立學校範圍。
四、檢附前開教育部書函1份。
一、依據教育部107年6月6日臺教人(四)字第1070073595號書函辦理。
二、查退撫條例第77條規定:「(第1項)退休教職員經審定支
領或兼領月退休金再任有給職務且有下列情形時,停止領
受月退休金權利,至原因消滅時恢復之:……三、再任私
立學校職務且每月支領薪酬總額超過法定基本工資。」(現
為新臺幣(以下同)22,000元)復查教育部107年5月14日臺
教人(四)字第1070053003B令訂之「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
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第111條規定:「本條例第77條第
1項第3款所稱私立學校,指依私立學校法規定,經主管機
關許可設立之國內各級、各類私立學校。」再查幼兒教育
及照顧法第2條規定略以,幼兒園係指對幼兒提供教育及照顧服務之機構。
三、據上,公立學校退休教職員再任依私立學校法設立之國內
私立學校,且每月支領薪酬超過22,000元,始須停發月退
休金及優惠存款利息。至私立幼兒園為依幼兒教育及照顧
法設立之機構,爰非屬退撫條例第77條所稱之私立學校範圍。
四、檢附前開教育部書函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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