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二重國小頁面頭部B

轉知「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4條第1項第3款規定解釋令1份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7年5月3日臺教人(一)字第1070053244C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原函及附件各1份。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