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公務人員因公猝發疾病或因戮力職務積勞過度以致死亡審查參考指引」
說明:
一、依據銓敘部107年4月3日部退五字第10743676062號函。
二、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53條第5項及第95條規定,
公務人員因公猝發疾病及戮力職務,積勞過度,以致死亡
之審認,由銓敘部另訂公務人員因公猝發疾病或因戮力職
務積勞過度以致死亡審查參考指引,提供銓敘部公務人員
因公命令退休及因公撫卹疑義案件審查小組(以下簡稱審
查小組)審查個案之參考,並明令定自107年7月1日施行。
爰配合訂定本指引,並自107年7月1日生效。
三、審酌參考指引訂定之意旨係為降低猝發疾病及戮力職務積
勞過度與職務間之因果關係判斷難度,並維持審查小組認
定見解之一致性,以縮短審查流程。是各機關人事單位報
送是類撫卹案件,請據以作為初步審查之參考,並適時向
遺族說明,以備齊所需資料,減少不必要之爭議。
四、旨揭指引及指引總說明同步置於本縣數位人事服務網/人
事法規/釋例轉知項下。(網址:http://172.21.1.177/Hu
man/U3_Law/V3_AmendLaw/HRWeb/Index.aspx?model=%u4e
ba%u4e8b%u6cd5%u898f)
一、依據銓敘部107年4月3日部退五字第10743676062號函。
二、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53條第5項及第95條規定,
公務人員因公猝發疾病及戮力職務,積勞過度,以致死亡
之審認,由銓敘部另訂公務人員因公猝發疾病或因戮力職
務積勞過度以致死亡審查參考指引,提供銓敘部公務人員
因公命令退休及因公撫卹疑義案件審查小組(以下簡稱審
查小組)審查個案之參考,並明令定自107年7月1日施行。
爰配合訂定本指引,並自107年7月1日生效。
三、審酌參考指引訂定之意旨係為降低猝發疾病及戮力職務積
勞過度與職務間之因果關係判斷難度,並維持審查小組認
定見解之一致性,以縮短審查流程。是各機關人事單位報
送是類撫卹案件,請據以作為初步審查之參考,並適時向
遺族說明,以備齊所需資料,減少不必要之爭議。
四、旨揭指引及指引總說明同步置於本縣數位人事服務網/人
事法規/釋例轉知項下。(網址:http://172.21.1.177/Hu
man/U3_Law/V3_AmendLaw/HRWeb/Index.aspx?model=%u4e
ba%u4e8b%u6cd5%u89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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