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新竹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陞遷序列表修正案
說明:
一、依公務人員陞遷法及其施行細則規定辦理。
二、查「新竹縣立高級中學組織規程準則」業經本府104年6月
3日府綜法字第1040077438號令修正為「新竹縣立高級中
等學校組織規程準則」自發布日施行,並經考試院106年5
月15日考授銓法五字第1064226704號函同意備查,本縣立
湖口中學及六家國民中學業依上開準則規定完成改制。茲
因本縣立高級中等學校編制員額少,致無法組織甄審委員
會,其陞遷甄審(選)均由本府統籌辦理,爰依規修正本
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陞遷序列表(以下簡稱陞遷序列表)。
三、另查修正前之陞遷序列表對於免經甄審之職務(例如戶政
事務所主任、秘書、體育場場長等職務)需納入辦理內陞
時,係以該職稱最高列等比照各序列層級列等辦理,並於
陞遷序列表表末以附註方式敘明,茲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8條第3項及施行細則第8條第2項規定略以,本府所屬機關
學校陞遷甄審(選)係由本府統籌辦理,陞遷序列表應包
含所屬機關學校職務,爰將所有適用職稱依職務列等納入
各序列層級,以臻周延。
一、依公務人員陞遷法及其施行細則規定辦理。
二、查「新竹縣立高級中學組織規程準則」業經本府104年6月
3日府綜法字第1040077438號令修正為「新竹縣立高級中
等學校組織規程準則」自發布日施行,並經考試院106年5
月15日考授銓法五字第1064226704號函同意備查,本縣立
湖口中學及六家國民中學業依上開準則規定完成改制。茲
因本縣立高級中等學校編制員額少,致無法組織甄審委員
會,其陞遷甄審(選)均由本府統籌辦理,爰依規修正本
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陞遷序列表(以下簡稱陞遷序列表)。
三、另查修正前之陞遷序列表對於免經甄審之職務(例如戶政
事務所主任、秘書、體育場場長等職務)需納入辦理內陞
時,係以該職稱最高列等比照各序列層級列等辦理,並於
陞遷序列表表末以附註方式敘明,茲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8條第3項及施行細則第8條第2項規定略以,本府所屬機關
學校陞遷甄審(選)係由本府統籌辦理,陞遷序列表應包
含所屬機關學校職務,爰將所有適用職稱依職務列等納入
各序列層級,以臻周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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