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法務部廉政署自即日起,變更檢舉專用郵政信箱訊息
說明:
一、依據本府政風處案轉法務部廉政署106年09月04日廉秘字
第10608006510號函辦理。
二、法務部廉政署配合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郵政專用信箱箱
址全面改寫,請貴機關(構)檢視相關檢舉管道宣導文件
,協助將法務部廉政署原檢舉專用郵政信箱:「台北郵政
14-153號信箱」變更為「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
三、請貴機關、單位(學校)檢視相關採購文件將法務部廉政署
檢舉專用郵政信箱變更為「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
一、依據本府政風處案轉法務部廉政署106年09月04日廉秘字
第10608006510號函辦理。
二、法務部廉政署配合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郵政專用信箱箱
址全面改寫,請貴機關(構)檢視相關檢舉管道宣導文件
,協助將法務部廉政署原檢舉專用郵政信箱:「台北郵政
14-153號信箱」變更為「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
三、請貴機關、單位(學校)檢視相關採購文件將法務部廉政署
檢舉專用郵政信箱變更為「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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