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二重國小頁面頭部B
首頁
人事會計
轉知教育部函釋教師利用公餘時間參加國內進修,每週得否再以事、補、休假等假別辦理進修事宜一案。
依據新竹縣政府103年1月6日府教學字第1020381070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公餘進修得否再以其他假別辦理進修函釋(教育部).pdf
瀏覽數:
分享
登入成功
Close (Esc)
Share
Toggle fullscreen
Zoom in/out
Previous (arrow left)
Next (arrow right)